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010450638/2023-01267 文号:库政办发〔2023〕37号 发布机构: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8/24 12:08 发布日期:2023/08/24 12:08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场)、各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2〕201号)等文件精神,市司法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结果经市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保留证明事项51项,取消证明事项30项,现予以公布。

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对于取消的证明事项,要抓紧调整事项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落实相关改革措施;对于保留证明事项,要逐项统一证明名称、主管部门、开具单位和办事指南等,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凡没有纳入本市保留目录的证明,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附件1证明事项清理目录(保留)

附件2证明事项清理目录(取消)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相关链接:关于《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