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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450638/2023-01297 文号:库政办发〔2023〕40号 发布机构: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8/25 13:08 发布日期:2023/08/25 13:08 有效性: 名称:关于成立库尔勒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库尔勒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库尔勒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有关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吐依坤·阿不都外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胡玛尔·库尔班 市委副书记

        杨剑 副市长

成  员:那木贞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贾文雁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田远征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彭丰登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勇刚 市委网信办党支部副书记、主任

田  磊 市委编办副主任

渠敬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缪  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侯建祝 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唐兆莉 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  伟 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孙新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任胜富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艾合麦提·热西提 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冯武林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翟振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胡  兵 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严建锋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时  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黄  雄 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分局分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  强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孙卫刚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吐依洪·吐尔逊 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凌雁舜 市科学技术协会党支部书记、主席

张  林 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秘书长、商会副会长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室主任由缪亮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库尔勒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指导。指导、督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知识产权的专题培训,把知识产权战略有机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和各类人才培训计划。

市委宣传部: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及媒介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推进作品著作权的创造、运用、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开展著作权法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组织检查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使用情况,稳步推进软件正版化;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市委网信办:开展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将清理网络侵权假冒信息纳入工作内容,加强对市域内网站平台检查,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删除侵权盗版信息,切实加强“侵权”网络传播的正向引导和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网络侵权治理、畅通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渠道,将涉侵权假冒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置,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网上涉库重大舆情的监测,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宣贯网络安全法规,强化网民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市委编办:从机构设置、行政执法、部门协同等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

市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部门的交流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宣传活动。

市人民检察院:对法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打击侵权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会商和衔接配合;会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市司法局: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指导、监督力度,监督、协调知识产权各工作部门的执法工作,促进知识产权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管理和指导知识产权公证工作;管理和指导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教育列入全市法治宣传规划中,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大型宣传活动。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统筹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完善地方政府知识产权财政支出政策结构。协调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运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大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推广力度。指导国有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力度,支持国有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维权能力和水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经济体制改革措施中纳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依法归集企业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示,对严重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依法调处知识产权纠纷和查处侵权假冒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牵头指导、协调全社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宣传和培训工作。

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负责推动科技型企业的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品牌培育力度;宣传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政策措施;发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撑作用,鼓励科技创新,引导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领域知识产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进校园等相关宣传活动,推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增强青少年发明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相关工作,服务和推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和人才队伍发展。

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组织全市商务系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流通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组织、指导商贸物资流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查验核实等管理制度;协调处理涉外贸易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推动产业和工业企业的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工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加大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市农业农村局:加强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主要负责依法查处农作物品种侵权行为,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注册知识产权。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宣传活动。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林业植物新品种(系)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等违法行为;负责实施林业专利技术和授权植物新品种转化应用项目;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宣传活动。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广播电视系统有关知识产权工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指导查处相关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加强相关领域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深入挖掘人文、自然景观和各旅游景点及旅游相关产业的知识产权资源,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价值;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卫生健康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要求,开展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知识产权法律、政策规定等知识的培训;鼓励卫生健康领域开展新诊疗技术、民族医药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调处卫生健康系统内发生的知识产权争议和纠纷。

市税务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财税支持政策。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开展全市“四上”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情况)统计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加强对建筑行业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巴州生态环境局库尔勒分局: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系统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科研单位研发的环保产品、技术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市科学技术协会:发挥科协独特优势,积极促进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开展交流、先进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发挥科普主力军作用,开展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法规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科学知识。

市工商业联合会: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与商会组织、全市广大民营企业的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开展引导民营企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三、会议管理制度

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以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内容包括总结交流当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四、具体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中央、自治区、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有关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中的作用。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相关链接:《关于成立库尔勒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