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嘉旭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巴州“十四五
国重G1000”20千瓦/80万千瓦时构网型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临时土地复垦报告表
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对巴州新矿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疆嘉旭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巴州“十四五国重G1000”20千瓦/80万千瓦时构网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临时土地复垦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96-2210173
附件1:
新疆嘉旭时代新能源科技有些公司巴州十四五国重G1000020千瓦80万千瓦时构网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临时土地复垦报告表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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