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征收核实认定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我局拟定了《库尔勒市房屋征收核实认定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至2月19日,在此期间,欢迎全市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人:张斌 电话:18040953837 传真:2092931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