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塔什店货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临时用地(弃土场、施工便道)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对新疆陆源水土资源勘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塔什店货场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96-2210173
附件1:塔什店货场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