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库尔勒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库扶领办发〔2019〕38号)规定,现将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124万元
2、自治区资金(巴财农[2020]17号)232万元
以上合计35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库尔勒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库扶领办发〔2019〕38号)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分配结果
2020年参与分配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6万元,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分配结果为:
1、库尔勒市阿瓦提乡水质提升项目188.5万元,占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规模的52.95%。
2、库尔勒市哈拉玉宫乡村内道路项目77.5万元,占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规模的21.77%。
3、库尔勒市和什力克乡村内道路项目90万元,占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规模的25.28%。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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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县 |
资金合计 |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
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 |
市财政扶贫资金 |
备注 |
库尔勒市 |
356 |
124 |
23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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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库尔勒市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2025030,联系人:宋煜鹏、吾买尔江
库尔勒市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2168133,联系人:史建伟、王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