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11月30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2024年11月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库尔勒市) 国家税务总局库尔勒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