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单位、乡镇公开 / 部门单位 / 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16:50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1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库尔勒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日
2024年1月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库尔勒市)(1))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