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12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库尔勒市2023年12月非正常户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库尔勒市税务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