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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5 12:18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8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库尔勒市税务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2023年8月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库尔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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