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农村村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我市起草了《关于规范库尔勒市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恳请结合实际提出宝贵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11号农业农村局102办公室
邮编:841000
电话:0996-2016926
电子邮箱:kelnjj001@163.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31日
附件1:
关于规范库尔勒市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关于规范库尔勒市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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