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库尔勒市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现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主体的范围和条件
支持对象为依法登记并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粮油种植家庭农场,优先扶持2022-2024年未享受过相关项目的家庭农场。具体条件如下:
(一)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二)财务管理规范。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完整,能真实反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状况。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联农带农紧密。家庭农场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六)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二、支持标准与用途
1.支持数量与标准。支持2个家庭农场,每个补助5万元。
2.支持内容。支持家庭农场参与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率先开展技术集成和模式展示、率先展示单产提升成效;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强品牌建设,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支持家庭农场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3.支持方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要求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验收合格后兑付资金。
4.负面清单。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购买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不得支付土地流转、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经费;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历年已获得项目实施资格而放弃项目的不得申报2025年度项目。
三、遴选流程
1.自主申报。有申报意愿的家庭农场在遴选报名截止前向库尔勒市农经局提交《2025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不得以中介机构直接代理申报资料。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对报名家庭农场进行综合审定。
3.结果公示。对审定的主体进行公示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异议经核实后取消,无异议后确定为2025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家庭农场银行账户开户信息;
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经营权流转汇总表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选取流转面积较大的3份即可);
5.家庭农场2024年财务报表(或从“随手记”记账软件导出的收入、支出明细);
6.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复印件;
7.家庭农场主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材料需加盖家庭农场公章。
五、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有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家庭农场于2025年7月2日前向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11号楼农业大厦一楼103办公室。
联系人:安黎
联系电话:0996-2016926
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