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门关水电站、石灰窑水电站“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5 17:02 来源:市水利局 点击数: [打印]

为全面落实小水电站安全责任,明确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切实防范小水电安全事故,确保库尔勒市小水电站度汛和生产安全。现将铁门关水电站、石灰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主体责任人

李科科  新疆巴电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监管责任人

马金玉  库尔勒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行政责任人

张鹏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库尔勒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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