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6:47 来源:市司法局 点击数: [打印]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为抓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现将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工作实效推进法治建设

(一)充分发挥党的领导驱动力,确保法治建设推进有力度

一是高点站位谋划部署。市委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每年组织制定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2023年以来,组织召开法治建设相关会议4次。

二是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认真落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印发《库尔勒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等文件。2023年以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学习宣传600余场次,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三是夯实领导干部法治责任。建立定期学法制度,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印发《库尔勒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组织召开专题述法工作会议,全市190余名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直播、现场、书面的方式进行了述法,基层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四是狠抓整改落实。制定印发我市《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坚持以上率下,针对共性问题、个性问题责任到市领导、市直各单位,凝聚督察整改工作坚强力量;坚持举一反三,强化问题整改责任意识,推动督察整改任务走深走实;坚持以改促建,运用督察整改成果,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整改督察反馈问题,完善“长久立”的机制,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二)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影响力,确保法治建设推进有温度

一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范围,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建设,今年以来,文件报备准确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件,其中保留2件,废止2件,失效2件。

三是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市法律顾问团,组建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全面有效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三)有效提升执法部门执行力,确保法治建设推进有硬度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在市政府门户网及时公示我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严格规范执法公示制度。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有力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文书和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提升。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作用。科学谋划专项执法督查工作,结合法治督察工作,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随机抽查案卷等方式开展监督,对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履行情况、行政执法规范性情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提升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规范化程度。

三是全面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将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统筹推进。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广泛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着力凝聚群众认可向心力,确保法治建设推进有广度

一是增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6个,人民调解员1458名,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全覆盖。2023年指导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792起,调解成功8777件,调解成功率99.8%。在全市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官制度,深入推进“点、线、面”便民调解、诉讼网络建设。

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围绕“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打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州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2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0个公共法律服务室,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严格践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承诺,坚持应援尽援的工作原则,对社会弱势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提供便捷服务。2023年库尔勒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93件,接待来访群众2800余人次,接听咨询电话2100余次。

(五)深入扩大普法宣传感染力,确保法治建设推进有深度

一是营造浓厚法治共创氛围。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广泛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学法用法演讲、法治图书阅读等法治文化活动,动员各单位集中观看法治宣讲专题节目,利用周一升国旗活动、农牧民夜校、联户茶会、组织知识竞赛等有利契机,宣传解读宪法、民法典等相关内容。利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访惠聚”工作队力量等积极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让法律知识家喻户晓,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强化旁听庭审警示作用。组织全市各级干部职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法治新疆网”等网站,观看重点行政案件庭审,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助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是聚力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引导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爱国守法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2023年开展青少年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30余场次,惠及学生2.5万余人次。

二、下一步计划和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兵团工作汇报后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开创法治建设的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