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支持我市优质工业品开拓市场,促进产销对接,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下称“《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产品的品种范围
在我市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所生产的工业产品均可自愿申报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
二、《目录》产品推荐条件
1.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布局,技术先进、市场竞争优势明显;
2.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同类产品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带动作用;
3.产品符合最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
4.产品已形成批量生产,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企业申报表和商标图片。
2.申报企业纸质材料要求按下列顺序准备(1-4为必备项)。
(1)填写《库尔勒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企业申报表》(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签名加盖公章的承诺书(附件3);
(4)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
(5)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6)涉及国家强制认证和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7)申报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产品近三年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证明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将申报纸质材料(或扫描件),电子版企业申报表和商标图片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工信局,市商务工信局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等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材料及企业实际生产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报《库尔勒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民政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市政府将审核确定拟列入《目录》的企业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发布《库尔勒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向社会推介。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及有关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应当真实可靠,申报企业所申报的产品必须质量稳定,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问题、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对已入选目录的企业如发现虚假报送,经核查属实后,将取消目录推荐资格且纳入黑名单。
2.库尔勒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调整,具体目录以市政府网站公布的为准。
附件:1.库尔勒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企业申报表
2.库尔勒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汇总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库尔勒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