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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库尔勒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2 10:01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促进节约用地、公平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水平,拟对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进行调整。现就《关于调整库尔勒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112日至2024119日,在此期间,欢迎全市纳税人及社会各界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996-2015106

电子邮件:957953183@qq.com

传真:0996-2255602

联系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57号国家税务总局库尔勒市税务局

附件:关于调整库尔勒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关于调整库尔勒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库尔勒市税务局

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