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认定结果的公告(第1批)

发布时间:2025/04/27 11:20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数: [打印]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关于开展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1144)、《自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方式销号图斑工作指南(试行),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第11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调查评估,确定1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符合自然恢复要求。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资料至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地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9号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996-2090760)

附表:库尔勒市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2025427


附表

库尔勒市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

序号

图斑编号

图斑面积(m²)

后期管护单位

1

CT6528012016000031001

1540.91

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CT6528012016000031002

11688.66

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CT6528012016000031003

6260.38

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

CT6528012016000031004

182882.56

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

CT6528012016000031005

14442.56

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

CT6528012016000048001

13256.79

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7

CT6528012016000051001

3653.04

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8

CT6528012016000022001

1183.46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9

CT6528012016000022002

7976.33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10

CT6528012016000022003

53886.91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11

CT6528012016000022004

52041.47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12

CT6528012016000071001

769.79

库尔勒市塔什店镇人民政府

13

CT6528012016000071002

7861.03

库尔勒市塔什店镇人民政府

注:1.图斑编号为国家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内图斑编;

2.地理位置尽可能填写详细;

3.图斑面积为国家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内图斑核定面积;

4.中心坐标使用国家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内中心坐标(绝对度);

5.图斑影像大小需一致,建议高度不超过5厘米,宽度不超过7.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