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巧玲
领导职务
党组成员、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方面工作,侧重农牧业生产、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负责农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分管市农业农村局(畜收兽医局、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市水利局。联系市气象局。
个人简历

曾在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法学专业学习;焉耆县五号渠乡综治办、焉耆县委老干部局工作,历任焉耆县永宁镇科技副镇长,焉耆县永宁镇党委委员、宣传干事,焉耆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焉耆县包尔海乡党委书记,焉耆县包尔海乡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和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