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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保服务

发布时间:2022/09/16 10:57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库尔勒市持续做好社会保险服务,切实做到参保群众和企业社保待遇应享尽享。

一是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根据国家人社部、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范围,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通用设备制造等17个困难行业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截至目前,已为全市符合条件的93家企业单位,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累计2946.61万元,惠及20320人次。对受疫情影响,符合以上缓缴政策的企业,可登陆“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缓缴模块,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保费。

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即可。

二是保障失业保险待遇金发放。继续实施自治区关于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是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具体标准为参保缴费满一年的每人每月836元,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523元,该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微信小程序、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待遇。截至目前我市已发放失业保险待遇金520.12万元,惠及2437人。

三是加快落实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不含7日)以上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目前,已对7364家参保企业、共计64943名职工进行了第一批公示。审核工作还在继续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陆续进行公示,并尽快将补助发放到位。

借此机会,对大家关心的学生离库返校问题做一说明。根据9月13日,市疫情指挥部公告:非必要不出库,特殊紧急原因,确需离库的,可向居住地村(社区)申请,经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评估,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同意离库后,乘车、乘机前48小时内需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呈阴性结果,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安排应急保障车辆将学生送至机场、火车站;居住在中高风险区的学生暂不宜返校,待所居住区降为低风险区后再有序离疆。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通报完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