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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450638/2022-00217 文号:库政办发〔2022〕43 号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11/25 10:11 发布日期:2022/11/26 10:11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场)、各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46号)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州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巴政办发〔2022〕59号),现将《库尔勒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批、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将全市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构建形成事项统一、分级负责、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并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依法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打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审批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衔接,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清单》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重点,完善监管规则,推进审管有效衔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结合实际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附件:库尔勒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224项)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相关链接:关于《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