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统计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27 12:07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1

对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四上”企业

1.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2.是否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

3.是否存在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行为。

4.是否存在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行为。

5.是否存在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

6.是否存在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

2026年3月-11月

现场检查

1次

库尔勒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