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6/01/30 13:08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部署要求,切实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依据交通运输交办法函〔2025〕106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标准。
01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运营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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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运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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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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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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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一:经营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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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企业是否由城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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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将其运营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转让、出租或者变相转让、出租给他人运营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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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二:人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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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值班员、信号工、通信工(如有)等重点岗位人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规定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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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三:运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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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遵守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有关服务标准、规范、要求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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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或者设置车辆运营服务标识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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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公开运营线路、停靠站点、运营时间、发车间隔、票价等信息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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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擅自变更运营线路、停靠站点、运营时间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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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擅自中断运营服务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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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因特殊原因变更运营线路、停靠站点、运营时间或者暂时中断运营服务,是否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告并向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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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终止运营服务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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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是否利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或者设施设备设置广告,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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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安全操作规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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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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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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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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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是否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场站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并为车辆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应急设备,保证安全应急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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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是否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及其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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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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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是否建立健全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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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是否关注重点岗位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组织体检,加强心理疏导,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重点岗位人员身体、心理状况或者行为异常导致运营安全事故发生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
02 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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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
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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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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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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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一:经营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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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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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二:人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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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聘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是否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按规定办理了注册手续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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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了继续教育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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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三:车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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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辆是否取得道路运输证,且不存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情形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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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四: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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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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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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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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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及时纠正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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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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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按照规定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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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是否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车辆维护标准定期维护车辆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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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巡游出租车辆是否安装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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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巡游出租车辆是否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03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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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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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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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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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一:经营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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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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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二:人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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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是否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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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三:车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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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是否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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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四: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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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有按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记录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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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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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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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乘客投诉处理制度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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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履行运营服务标准,未存在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的行为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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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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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04 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及管理单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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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
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及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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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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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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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未经许可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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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未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的行为;是否存在未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的行为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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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是否维护和管理涉路工程设施,并确保工程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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