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6/10/12 17:35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检查。

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

检查事项:对纳入库尔勒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01045063801

检查频次上限:年度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为2次。

特殊说明:

(一)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二)受行政处罚进入案件调查程序的复查、文书送达等环节的入企,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四)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检查计划:医保局涉企检查计划 报司法局

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