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5/10/28 18:48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尊敬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您好!您的养老资格认证即将超出有效期,为保障您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现温馨提示您:以下是截至8月12日还未完成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的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超过认证周期仍未认证的,经办机构将暂缓发放待遇,待完成认证后再进行续发。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获取近期未认证人员名单。


请养老保险认证即将超期的退休人员尽快在“新疆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或APP、微信小程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脑端)、掌上12333APP等任一线上渠道内完成待遇资格认证,也可前往居住地社区(村)社保服务窗口线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