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工作
为大力推广节约用水,保障农民种植积极性,促使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29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财规[2021]17号文件精神和《库尔勒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于2023年11月3日,2024年2月21日两次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水管站、水协会及各乡镇场农民代表等意见,收到复函及征求意见表158份,意见建议0条。
二、议题内容
库尔勒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共1个议题,1个附件。议题:为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建立健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鼓励和促进农业节水,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实现市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办法。奖补资金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经费、有关农业奖补资金、水资源费、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等经费中整合,统筹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