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人民法院“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5/13 18:28 来源:市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 [打印]
2024年以来,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有力领导下,认真贯彻库尔勒市普法工作部署。对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普法工作。现对照《库尔勒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评估标准》将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任清单
(一)普法责任制度机制建设
坚持党委(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明确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和具体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
(二)开展学法用法
一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加强党章和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内讲1次法治课,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学习。三是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和考试;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学习;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四是建立法治文化阵地,节日、法律实施日组织开展法治演讲、征文、摄影作品。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一是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开展普法活动。二是在“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中开展普法释法工作。三是在单位微信公众平台、抖音、微博等开设普法专栏,撰写、刊登以案释法案例。
二、工作举措
(一)坚持政治方向,深入开展理论学习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常态化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宪法、党内法规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贯穿于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支部日常集中学习中。利用每周党支部集中学习,常态化地开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积极组织广大干警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2024年共参加逢九讲堂11场,学习干警221人次,达到全院覆盖的学习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担当落实
着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全民普法提质增效,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机制,书记、院长带头进行法治宣讲4次。
(三)深入法治实践,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一是通过庭室观摩,以真实案例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拓展审判职能,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法院案件庭审旁听等开展精准化普法教育。2024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4次,旁听案件庭审2次,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3次,真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监督。
二是利用法治副校长机制,市人民法院22名法治副校长在开学季、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以授课及模拟法庭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40余次。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节日、集市节点,积极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巷尾、乡村社区、集市巴扎等场所开展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知识产权周、国家安全日等宣传活动10余场次,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300余人。
(四)强化纪律建设,保障司法公平公正
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三个规定”,对违法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
三、工作成效
一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及院墙内外公布党组成员监督电话,推出执行工作满意度小程序,当事人可随时反映诉求,切实提高司法透明度,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利用微信视频号、抖音号持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系列视频、发布“悬赏公告”视频,有力震慑失信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失信曝光台已发布3期,悬赏公告已发布1期,已收到被执行人履行金额230余万元。
三是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持续加大传统媒体宣传,根据院内案例撰写以案释法类稿件,2024年在中央级媒体刊登稿件7篇,在自治区级媒体刊登稿件6篇,自治州级媒体刊登稿件33篇,市级媒体刊登稿件22篇。
四是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五是规范行政争议化解流程,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积极听取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充分发挥专业、行业优势,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力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9件。提升行政审判效果,积极邀请人大、政协、行政机关单位旁听庭审9次120余人,让行政执法人员切身感受到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是加强府院协同联动,与行政争议案件较多的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交流6场次,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努力降低行政争议诉讼风险。
七是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总结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