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对巴州行琮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编制的《中昆新材料2×60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96-5886110
附件:中昆新材料2×60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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