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部分单位及个人履约保证金
及复垦押金的公告
我局自2024年5月开展土地履约保证金及复垦押金清退工作以来,由于按照预留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下列单位及个人在我局尚有未清退的土地履约保证金及复垦押金未清退,现特此通知:
1. 成都皇朝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履约保证金)
2. 库尔勒康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履约保证金)
3. 库尔勒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履约保证金)
4.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省道206线博湖至库尔勒段公路项目经理部(复垦押金)
5.买合木提阿斯木(土地履约保证金)
6. 刘春明 (土地履约保证金)
请上述单位及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携带公章、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及时前往我局办理土地履约保证金及复垦押金清退手续:
地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自然资源局303办公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2912055
办理期限截止至2026年3月30日。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上述土地履约保证金及复垦押金退还国库。
注意:1. 所有提交材料需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需签字或盖章确认;
2.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
3. 本公告同时在[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巴音格楞日报]发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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