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临时用地(生活用房、工棚、材料堆场)的
验收合格确认书
依用地单位申请,我局于2025年7月15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临时用地(生活用房、工棚、材料堆场)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提出复垦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临时用地(生活用房、工棚、材料堆场),位于库尔勒市沙依东园艺场,共1宗地,用地批复面积为27521平方米(折合41.28亩)。建设单位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复垦义务人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
二、复垦情况
该用地总面积27521平方米。其中,面积为13200平方米用地获《巴州棉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新自然资用地〔2022〕765号)文件批复。2023年4月,依据《关于同意办理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供电用地(巴州棉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手续的批复》(库政土批〔2023〕45号)进行供地,用地面积13200平方米;其余面积为14321平方米用地,用地单位通过地表构建筑物、固化物拆除及清理,土地平整,实施土地复垦。土地复垦率为100%。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