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对新疆臻嵘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中巨力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库尔勒北区块巨力4#探井项目施工生活用房、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996-5886110
附件1:新疆中巨力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库尔勒北区块巨力4#探井项目施工生活用房、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