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用地(临时办公用房)的验收合格确认书

发布时间:2025/06/30 11:59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依用地单位申请,我局于2025618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用地(临时办公用房)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提出复垦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用地(临时办公用房),位于库尔勒市99号小区,喀拉苏路与和硕路交汇处,共1宗地,用地批复面积为2564.79平方米(折合3.85亩)。复垦面积2564.79平方米建设单位为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垦义务人为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通过混凝土拆除土地平整,翻耕松土表土回覆,土壤培肥,植被重建,实施复垦土地面积2564.79平方米土地复垦率为100%。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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