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塔什店-上库工业园公路项目临时用地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对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S30塔什店-上库工业园公路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96-2210173
附件1:附件1 S30塔什店至上库工业园公路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报告5.7(含报告表图附件)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