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对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库鄯原油线城区段管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96-2210173
附件1:库鄯原油线城区段管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1215(1)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