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巴州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临时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对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队编制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巴州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96-2210173
附件1: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巴州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3)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