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陕西得道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库尔勒市塔什店2号砂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4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996-2090760
2024年06月25日
附件下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评审意见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