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库尔勒市房屋核实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函

发布时间:2024/03/25 11:37 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库尔勒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征收核实认定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我局拟定了《库尔勒市房屋核实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现征求各市民意见建议,请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于2024年4月11日19:00前将意见建议传真至市自然资源局征收室(市自然资源局507办公室)

    联系人:热依木.达吾提  电话:13095160082  传真:2092931

    附件:库尔勒 市房屋核实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