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库尔勒市塔什店1号砂石料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和《自治区矿业权评估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新国土资办法〔2009〕86号)的有关规定,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吉林长城有限公司经抽签方式,取得对新疆库尔勒市塔什店1号砂石料矿采矿权价款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我局备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要求,经合规性审查,现将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12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公众如对评估结果存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书面送达《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联系单位: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
邮政编码:841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996-2090760
附件:1、《新疆库尔勒市塔什店1号砂石料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