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现将库尔勒市2024年12月1起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友安盛防火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许建中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0102776067675F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22楼H座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查处情况:北京友安盛防火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承接的巴州人民医院项目,2024年10月15日库尔勒市人社局日常巡查巴州人民医院项目,分包单位为北京友安盛防火技术有限公司,发现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表,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
2024年10月28日,库尔勒市人社局对北京友安盛防火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分包)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11月1日前改正,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表、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的问题,北京友安盛防火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未执行改正。2024年11月18日,库尔勒市人社局对北京友安盛防火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北京友安盛防火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未执行改正。
2024年12月3日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友安盛防火技术有限公司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表,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行政处罚,罚款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库尔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