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库尔勒市2023年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件)有关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布如下:
单位名称:库尔勒君怡沐足浴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程礼龙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2652801MA7M4PPX94
单位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交通东路31号3栋01号;
登记注册类型:个体工商户
主要违法事实: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查处情况:2023年2月7日,库尔勒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库尔勒市公安局萨依巴格派出所移交的关于库尔勒君怡沐足浴店使用童工移交案件。库尔勒市人社局于当日立案,经调查核实,该单位2023年2月7日,在派出所例行检查中发现使用童工2名,有询问笔录为证。2023年2月14日,库尔勒市人社局监察员依法通过询问、调查笔录等核实,该单位承认违法使用童工。同日,库尔勒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库人社监令字〔2023〕第11号),对该单位违法使用童工行为处罚1万元。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2023年2月24日库尔勒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库人社监罚字〔2023〕第 3号),对该单位违法使用童工行为行政处罚 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