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述法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18:13 来源:市林草局 点击数: [打印]

库尔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乔森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履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带头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州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引导全局人员将法治思维贯穿到林草工作各环节,为深化林草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及执行党内法规情况。严格履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讲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讲法计划并认真执行。带头学习宪法律和党内法规,将其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均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三)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落实重大部署情况。高度重视党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林草系统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有序推进。例如,在推进林草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草违法行为。

(四)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林草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如组织开展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林草力量。

(五)带头并督促依法办事情况。自觉带头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同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引导全体人员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认真落实中办、国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从思想上、行动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干部职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七)上年度述法和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上年度述法和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如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通过整改,有效解决了存在的问题,推动林草局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八)其他需要述法的事项。根据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市委法治建设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林草法治意识。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同时,不断完善林草法规制度体系,为林草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亮点工作

(一)实践经验:在林草局的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履行职责、保障林草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1.强化法治理念学习,筑牢法治思维基础。深知自身作为法治建设引领者的重要性,坚持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与林草工作紧密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要求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在全局形成了每周一次学法氛围,为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2.健全林草行政执法制度。组织对林草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制定并严格执行林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规定行政执法各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合法合规,避免权力滥用,为运用法治方式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和契机,广泛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及生态保护理念。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草原保护日”等特殊节点,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林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减少因无知而导致的破坏林草资源行为,从根源上降低矛盾纠纷产生的可能性。同时,针对林草资源周边的居民、养殖户以及涉林涉草企业等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讲解林草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以及依法维权的途径等内容,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从而更好地配合林草局开展各项工作,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冲突。

(二)实际成效:

1.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通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做到执法前主动亮证、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必审核,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得到显著提升。在上级组织的多次法治督查中,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暨案卷评查我局两起案件评为“2023年度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同时,执法行为规范程度均获得好评,我局未出现因执法程序违法或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2.破坏林草资源行为明显减少。随着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以及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公众对林草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日益增强,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草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

(一)问题短板:

1.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存在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把握不够准确的情况。

2.林草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提升,在面向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部分偏远地区群众的林草法治观念仍然相对淡薄。

3.在林草行政执法过程中,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完善以及执法要求的日益严格,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装备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工作需要。

(二)下一步工作

1.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针对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更加系统、精准的培训计划,邀请单位法律顾问进行专题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实践能力。

2.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制定普法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业的合作,拓展法治宣传范围,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加大对林草行政执法工作的投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和执法技能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及时更新和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库尔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