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2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下班前半小时停办业务,内部数据交换汇总)
联系电话:0996-2168418,传真0996-2168416
负责人:王青松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管理办法。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监督实施自治区、自治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推进动态调整机制。
(六)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完善医疗保障信息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疆内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政策。推进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建设。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市医疗保障局应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承办机关公务活动事项,传达会议决定,负责起草工作制度、计划、总结、机关文电、安全、保密、机要、应急、档案、建议提案议案答复、行政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及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综合协调、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同时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王超 联系电话:0996-2168418
(二)基金监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及条例,依法查处、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负责贯彻落实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
负责人:储博疆 联系电话:0996-2109725
(三)医药和医疗服务管理股
负责医药服务管理。
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贯彻落实权限内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及收费等工作。监督实施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监督指导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完善实施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实施动态调整。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政行为和医疗费用。
负责人:钱泳霖 联系电话:0996-210725
下级单位:库尔勒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负责库尔勒市全市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资金结算及基金支付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政策,执行自治州医保基金财务核算办法和内部制约制度,确保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负责医疗保障业务人员的培训,参与指导和推动乡镇社区医疗保障经办平台建设;负责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保存等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曹校溧 联系电话:0996-2168416
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服务股
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的资格审查、准入退出、协议管理、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核准入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智能监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医保电子信息化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人:刘刚 联系电话:0996-2164035
参保管理股
承担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承担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基金入账、对账、个人账户配置管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缴费年限认定清算工作。负责填报市本级参保登记业务统计报表。负责为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提供政策宣传、咨询答复服务。
负责人:乌斯曼·艾克木 联系电话:0996-2109713
综合业务服务股
负责统筹全市医保办事大厅公共服务工作。受理全市参保单位、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办理,提供政策咨询、答复及宣传服务工作。负责做好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变动、信息变更工作。负责单位网上和线下业务受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综柜业务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处理、回复等工作。
负责人:古丽娜尔 联系电话:0996-2109713
待遇保障股
负责统筹全市医保办事大厅公共服务工作。受理全市参保单位、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办理,提供政策咨询、答复及宣传服务工作。负责做好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变动、信息变更工作。负责单位网上和线下业务受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综柜业务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处理、回复等工作。
负责人:祖拉叶提·买买提 联系电话-2109079
基金财务股
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使用情况的分析、监测、预警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年度预、决算编制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相关数据的管理、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待遇支付和资金拨付工作。
负责人:刘红梅 联系电话:0996-2109723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