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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7 11:43 来源:市医保局 点击数: [打印]
根据《关于扩大职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定点结算范围的通知》(巴医保发〔2025〕37号)文件精神。经医疗机构申请,我局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评估,最终研究决定,上恰其社区卫生服务站等53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库尔勒市红康中医院等2家定点民营医院确定为门诊慢性病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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