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7 18:59 来源: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 点击数: [打印]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始终坚持把普法与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宣传工作各个环节,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宣传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严格对照职责清单及考核评估自评表,进行了梳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清单、加强指导监督,努力形成局党组集中领导、统一部署,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及时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全局普法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有关重大问题。。

二是压实普法责任机制。结合医保重点领域,制定“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相关科室的普法任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将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是抓好队伍建设。全面营造机关内尊崇法治的氛围,把普法宣传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强调法制审核、以案释法等环节。聘请法律顾问针对新法新规、典型案例和执法实务开展普法培训讲座等活动。

(二)抓好学法用法考法,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一是严抓党组中心组学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提高“关键少数”法治思维。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各级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新法新规;不断增强局党组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学法用法普法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开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

(三)抓好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一是开展重点时段普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医保法律法规为重点,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欺诈骗保宣传月”等法制宣传日,通过派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将普法融入执法。重点推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把普法工作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把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等执法全过程的各环节,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我局结合各类宣传及培训等工作,通过抖音直播、微信公众号、服务下延、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开展有关法律知识和政策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

二、存在不足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在深学、悟透上下的功夫还不足,创新推动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还不够深。

(二)普法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宣传活动载体创新性不够,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面不够广,导致群众对医保领域有关政策法规知晓率还不高。

(三)执法素质有待提升。存在医保基金监管队伍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基金监管工作不规范、不精细,监管效果不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医保领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加强医保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广泛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医保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增强医保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开展综合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大提升行动。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医保领域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炼、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二是强化执法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大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经费投入,逐步完善执法装备。



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