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14 19:04 来源:市统计局 点击数: [打印]

库尔勒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持续巩固,抓深抓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市统计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部署

市统计局充分认识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法治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专业人员牵头,全体干部职工配合参与的工作格局。

同时,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重点内容,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主题党日、专业培训会、每周学习等载体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下称监督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统计法进党校”分别在2024年春季、秋季干部培训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遵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让依法治统、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法律法规要求深入人心,为全市依法治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效果

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走访调研等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引导调查单位严格执行报表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同时,为进一步增强统计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市统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始终秉持“红线”不能踩、“底线”不能破的原则,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确保依法依规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强化普法措施,提高普法质量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充分利用各种契机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各种大型活动,利用4月宪法宣传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统计法颁发日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公告牌,有奖竞猜等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向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手册,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工作氛围。

(四)重点突出,真抓实干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监督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等内容列为重点,在全局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对标对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维护政府统计的公信力。依据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现有统计工作流程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明确各环节数据质量责任。同时,完善统计信息共享和保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与合法使用。

(五)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

通过市人民政府网广泛向全社会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邮箱、地址等信息,做到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市统计局各专业利用培训会议、企业调研、数据核查等契机面对面向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宣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宣传覆盖面。为让群众走进统计、了解统计、监督统计、了解统计,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以执法促普法,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市统计局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涵盖服务业、贸易业、建筑业、房地产等专业指标。通过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不断巩固统计数据质量。

二、存在问题

2024年,市统计局较好地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但也存在部分问题。少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统计机关学法普法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统计机关在普法工作中应有的作用。

(一)普法学习常态化。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将法律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动员市统计系统职工积极参与学法普法活动,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普法制度建设。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普法清单,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总结普法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情况,结合市统计局工作职能,不断补充、完善普法工作体系。确保普法宣传工作有充足的人力、财力、物力,为统计普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探索多种普法途径。持续推进“互联网+统计法治宣传”行动,动员统计人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养成良好的普法习惯,不仅抓住普法工作的主干,也要抓住普法工作的末梢,促进普法宣传精细化、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