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7:56 来源:市统计局 点击数: [打印]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市统计局始终坚持把普法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将普法工作贯穿到统计工作各个环节,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任务,促进统计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高度重视,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务求实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新要求,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积极参加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总结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及时报送述职报告;三是带头走访企业,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强调企业必须遵法守法,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增强统计机构、企业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知。

  二、加强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始终坚持以学促干,加强学法培训,在全局形成了领导带头参与、全员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各项统计法律法规。二是组织统计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为《监督意见》),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不断深化广大统计员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细化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各专业开展自查,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统计调查对象的错误做法及时纠正,对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彻底清理纠正,对将统计部门纳入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调整责任单位范围或废止文件,并针对问题予以整改,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

  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推动普法工作多样化

  统计普法是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常规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从线上到线下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攻势,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一是普法到群众。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间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公园广场普法宣传现场摆放宪法、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等汇编手册及宣传展板,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的统计相关问题,使统计工作“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普法氛围。二是送法进社区。在社区开展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统计法律知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汇编册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居民配合统计部门开展统计调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送法进企业。利用统计业务培训、“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走访重点企业等机会,上门宣传以及派送法律法规资料等形式开展普法,强调依法依规正确填报统计数据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四是送法到党校。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全市科级干部夜校”“主体班”等契机,开展统计知识与统计法专题辅导讲座,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带头严格遵守统计法律底线,为确保统计工作依法开展、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打下良好的根基。五是开展经普普法宣传活动。印制分发《库尔勒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五经普宣传海报、易拉宝等,并通过库尔勒市主流媒体等各种平台广泛发布。充分利用各大楼宇电梯显示屏、户外LED大屏、分时投放五经普宣传视频,引导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为普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存在不足:一是基层统计普法需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持续深入学习,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继续开展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增强各类统计工作主体遵法守法意识,持续强化不敢统计造假的震慑,扎紧不能统计造假的笼子,筑牢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

  (二)提升统计法治化建设水平。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切实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责任,强化对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完善日常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建设等工作,按照全年统计执法计划,主动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依法对违法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三)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有效发挥统计监督服务保障作用。建立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社区的常态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加大对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得到遵守。

2024年度库尔勒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

库尔勒市统计局

重点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

个性普法内容

拟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责任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法规科全局执法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科、普查中心全局执法人员

本部门本单位2024年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计划

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形式)

普法对象

完成时限

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集中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社会公众、统计工作人员及调查对象

20249月20日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社会公众、统计工作人员及调查对象

202412月4日

利用“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社会公众、统计工作人员及调查对象

2024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