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6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库尔勒胡记祁姥姥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库尔勒胡记祁姥姥小吃店煎炸过程用油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年7月28日,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A2260436766138007C)结论是:经抽样检验,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使用的食品原辅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从业人员对煎炸用油更换标准、油脂劣变危害认识不足,缺乏常态化自查管控意识,导致问题长期未及时发现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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