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6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库尔勒润口香酸奶加工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9 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受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法对库尔勒润口香酸奶加工坊于当日销售的奶皮酸奶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2026年6月4日,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Ne:DBJ26652800842830803ZX)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47893-2024(第二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酸奶中检出大肠菌群,是有被致病菌(如沙门菌、志贺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上游生鲜乳供货商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强化从业人员操作规范,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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