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6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小作坊,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库尔勒塔习纳凉皮加工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1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受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法对库尔勒塔习纳凉皮加工坊于当日生产的黄面和绿凉皮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2026年6月5日,食品检验机构分别出具的黄面和绿凉皮的《检验报告》,柠檬黄、亮蓝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黄面柠檬黄项目不合格、凉皮柠檬黄和亮蓝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小作坊从业人员对食品添加剂标准掌握不足,为改善产品外观色泽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同时作坊添加剂管控不规范,未建立完整配料台账,日常生产自查缺位,最终导致抽检不合格。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积极召回不合格产品,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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