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6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2家食品小作坊,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库尔勒市伊麦尔香酥饼加工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30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受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法对库尔勒市伊麦尔香酥饼加工坊当日加工销售的花卷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6年5月26日,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DBJ26652800842830778ZX):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花卷中柠檬黄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小作坊从业人员对食品添加剂标准掌握不足,为改善产品外观色泽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同时作坊添加剂管控不规范,未建立完整配料台账,日常生产自查缺位,最终导致抽检不合格。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召回不合格产品,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二、库尔勒地力胡西食品加工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04月30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库尔勒地力胡西食品加工厂当日生产的“地力胡西老酸奶”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05月26日,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NO:DBJ26652800842830779ZX):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930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酸奶中检出大肠菌群,是有被致病菌(如沙门菌、志贺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整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召回不合格产品,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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