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库尔勒市产品质量抽查计划,对儿童玩具、卫生巾、婴幼儿及老年用品(纸尿裤)、羽绒服、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学生用品、消防器材、燃气具及相关产品、煤炭、车用尿素、食品相关产品、塑料袋、家用电器15类40批次重点产品质量组织开展监督抽查。经检验,35批次产品合格,5批次产品不合格,具体抽查结果情况如下:
一、抽查结果情况
(一)儿童玩具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儿童玩具检验依据为: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检验项目为:材料质量、边缘、尖端、特定元素的迁移、可触及的玩具材料和部件中塑化材料的6种增塑剂等。共抽查5家经营主体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二)卫生巾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卫生巾检验依据为:GB/T 8939-2018《卫生巾(护垫)》,检验项目为:全长偏差、条质量偏差、吸水倍率、pH、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等。共抽查5家经营主体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4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
(三)婴幼儿及老年用品(纸尿裤)监督抽查情况
此次抽查产品涉及婴儿纸尿裤、成人纸尿裤。
婴儿纸尿裤检验依据为:GB/T 28004.1-2021《纸尿裤 第1部分:婴儿纸尿裤》,检验项目为:pH值、渗透性能、条质量偏差、外观、可迁移性荧光性物质、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甲醛含量等。
成人纸尿裤检验依据为:GB/T 28004.2-2021《纸尿裤 第2部分:成人纸尿裤》,检验项目为:pH值、渗透性能、条质量偏差、外观、吸收倍率、饱和吸收量、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等。
共抽查5家经营主体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四)羽绒服监督抽查情况
羽绒服装检验依据为: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检验项目为:面料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接缝性能、绒子含量等。共抽查2家经营主体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五)安全帽监督抽查情况
安全帽检验依据为:GB 2811-2019《安全帽》,检验项目为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等,抽查2家经营主体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
(六)安全网监督抽查情况
安全网检验依据为GB 5725-2019《安全网》,检验项目为耐冲击性能、外观质量等,抽查2家经营主体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七)安全带监督抽查情况
安全带检验依据为GB 6095-2021《安全带》,检验项目为,抽查2家经营主体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
(八)学生用品监督抽查情况
书写笔检验依据为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检验项目为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等。抽查2家经营主体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九)消防器材监督抽查情况
灭火毯检验依据为:XF 1205-2014《灭火毯》,检验项目为:外观与结构、尺寸、质量等。抽查2家经营主体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十)燃气具及相关产品监督抽查情况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管检验依据为GB/T 26002-2010《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检验项目为:外观、拉伸强度、弯曲性能、气密性、耐压性、阻燃性、漏点等。抽查2家经营主体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十一)煤炭监督抽查情况
商品煤检验依据为DB65/T 032-2019《城市用煤》,检验项目为灰分、全硫、发热量、煤中磷含量、煤中氯含量、煤中氟含量、煤中砷含量、煤中汞含量等。抽查2家经营主体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十二)车用尿素监督抽查情况
柴油尾气净化液检验依据为GB 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32)》,检验项目为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等。抽查3家经营主体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十三)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情况
食品用一次性餐饮具(碗)检验依据为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检验项目为:负重性能、跌落性能、耐温性能、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等。抽查2家经营主体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十四)塑料袋监督抽查情况
塑料袋检验依据为: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检验项目为厚度、平均厚度偏差、拉伸负荷等。抽查2家经营主体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2批次不合格。
(十五)家用电器监督抽查
电水壶检验依据为: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检验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等。抽查2家经营主体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二、监督抽查后处理情况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销售;对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进货查验等信息记录情,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潜在风险。
下一步,库尔勒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消费投诉集中、共性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开展专项治理,严防严控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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